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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及时纠正国企改制中的冤错案件的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包头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包头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9 21:29:56   阅读: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及时纠正国企改制中的冤错案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及时依法纠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冤错案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加强司法人员学习培训。您的建议对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甄别和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审判监督指导思想。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全面展开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原则,坚决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国有企业改制因为历史和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税务、工商、金融等多个领域,具体到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变更等经济行为,疑难复杂案件较多,也确实存在刑事与民事交叉的复杂情形。对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严格按照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以犯罪论处的,均依法予以纠正。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国有企业改制刑事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力度,对甄别过程中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贯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的指导方针,依法启动再审,及时予以纠正,向全社会释放政策信号,形成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平等保护产权的导向,为深化国有企业改制保驾赋能。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和对下指导力度,组织专人对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分析和梳理,对存在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研究总结,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办案人员培训力度,在每年组织的分级分类培训中,增加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关内容,让办案人员在充分了解国有企业改制的历史背景、深刻理解和把握刑事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更加熟练掌握和应用涉公司、产权、金融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规,不断提高办案人员法律适用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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